平阳县工商局现有干部职工236人,内设8科2室1个经济检查大队,下属6个工商所和2个工商分局。2000年底,辖区共有各类企业4456户,个体工商户17432户,商品交易市场42个,年成交额27亿元。该局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一个高效能的行政执法机构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强化服务,有效地维护辖区市场经济秩序,谱写了一篇红盾执法新篇章。


  近年来,平阳县工商局全面推进工商巡查制,完善"12315"举报中心网络建设,进行工商所内设机构改革,实行企业改制“绿色通道”制度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县十佳文明机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规范工商局等荣誉称号。局系统有4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分局),4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4位同志获省"经济卫士"称号,"96315(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获省"优秀文明维权窗口"称号。


  1997年以来,我局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一个高效能的行政执法机构为目标,以省局制订的文明规范工商局验收标准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有关文明规范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开展文明规范工商局创建活动,在省、市局的正确指导和全局同志共同努力下,我局文明规范的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县局机关软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社会形象普遍反映良好。这具体表现在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党性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争优创先意识和文明意识蔚然成风;乱查扣、乱罚款、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基本杜绝;局系统干部职工大专学历比率从创建前的21.6%增长到59.9%,各项业务考核工作近年来在当地均名列前茅。1997年,我局被评为县"文明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1998年被评为温州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局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局机关工会被评为先进职工之家;1999年度,我局被评为县"文明机关",并分别获得市级文明规范单位和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0年,我局已通过考核验收,列为县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县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规范工商局。

  尽管如此,但我局的创建工作相比其他优秀兄弟单位还有一些差距,对照省级验收标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在2001年这个新起点上,进行新的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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