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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 发 护 照
1、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已延期二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
(2)护照签证页用完;
(3)护照被损坏或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4)护照被涂改,已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处罚终结三个月后,可以申请换发;
2、国内公民换发护照,如被前往国拒签等要求换照,均应重新提交有关申请出国材料。
3、国内公民因护照保管不善被损坏要求换照的要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实后方可予以受理,应重新提交有关申请出国材料。
注:①今后颁布新的法规和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②其它特殊情况由本处负责解释。
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OO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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