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部翻新、日常物业费缴纳、车位储藏室购置……以往难以通过公积金覆盖的零散住房消费支出,如今有了政策兜底。9月20日起,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继2002年、2019年后的第三次系统性调整。新条例将原6种提取情形扩充至9种,首次将“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同时“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为地方政策细化留足空间。

新政落地提取场景扩容
国家层面“开闸”后,温州本地配套细则迅速跟进。9月18日,《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在国家新政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地规则,新增装修提取、物业费提取、车位及储藏室提取三大便民场景,明确各类业务的办理条件、额度标准、申办流程,为市民办事提供清晰、可落地的操作依据。
新政落地首日,民生红利便直观显现。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窗口迎来首批办理群众。家住龙湾区老旧小区的欧女士,是此次新政的首批受益者。她的房屋已居住二十余年,整体结构完好,但近期卫生间出现漏水、渗水问题,便计划对卫生间进行局部翻新。
偶然得知公积金新政支持小额装修提取后,欧女士夫妇起初心存疑虑,“小装修无需合同即可提取?”他们特意致电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实政策细节。9月20日上午,丈夫蓝先生提前备好材料前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窗口办理,成为新政落地后温州首位成功办理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的市民。
“本来以为新政策流程复杂,肯定要来回跑好几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的。”欧女士坦言,全程办理流程简洁高效,没有繁琐审核,上午9时许提交申请,11时许,5万元公积金款项便顺利到账。这笔资金,完全可以覆盖她家卫生间翻新的开支。
小额装修提取受欢迎
记者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装修提取一直是群众呼声较高的业务。装修提取新政精准贴合不同家庭的装修需求,分为大额装修提取、小额更新改造提取两种方式,两类业务均设置明确准入门槛:申请人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或已有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月公积金缴存额大于贷款月还款额;同时,多套房家庭仅可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业务,且两种装修提取模式只能择一申请。
两种提取模式的差异化设计,兼顾了大额装修资金需求和小额改造便民需求。据工作人员介绍,夫妻家庭办理大额装修提取,最高可申领25万元,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装修合同及发票,仅限合同签订12个月内一次性提取,适配全屋翻新、整体重装等大额装修场景。
而此次受市民欢迎的小额更新改造提取,主打“极简办理、低门槛落地”。该模式无需提供装修合同、消费发票,仅要求住房持有满10年,统一按照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提取,夫妻家庭最高可提取5万元。
除装修提取外,温州新政同步拓宽住房配套消费保障范围,将物业费、车位及储藏室购置费用纳入公积金提取体系,全方位覆盖居民住房全链条消费需求。
物业费提取方面,自2026年9月起,缴存职工可凭物业费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在缴费完成后12个月内申请提取,月度提取限额1000元,单次最长可一次性提取12个月费用。针对车位、储藏室购置,政策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在对应小区拥有自住住房的,可凭不动产权证、购置发票,在交易完成12个月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购房发票金额。
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完全统计,9月20日新政类提取业务中,主要以办理小额装修提取业务为主。工作人员解释,大额装修、物业费、车位储藏室提取业务存在天然办理延后性——新政明确,相关业务仅受理9月20日新政实施后的合同、缴费及交易凭证,前期签订的合同、产生的费用暂不纳入提取范围。
线上部分功能已上线
线上办理方面,9月20日18时许,记者登录浙里办APP,选择公积金提取场景,点击“购买住房”,进入办事,发现温州已支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以及购买自住住房装修。车位费、储藏室提取功能之后也将陆续上线,届时市民可更便捷享受新政红利。
陈怡

